
很多人印象里配资炒股股市,古代丫鬟就是世家大族家里的私有物品,想打就打想杀就杀,官府根本不会管。是不是真的?
说出来你可能不信,从秦朝开始,法律就没说过主人可以随便杀丫鬟。很多古装剧里演的,大户人家一言不合就打死丫鬟扔去乱葬岗,那都是艺术加工,不是真的历史。
别觉得世家大族真的就无法无天,就算是皇权不下县的古代,也有王法管着这事儿。我们翻一翻各朝各代的法典,就能看出来,这事儿从来都不是“不犯法”。
西汉的时候,法律规定得很清楚,主人要是没有经过官府批准,私自杀死家里的奴婢,主人是要被治罪的。哪怕这个奴婢犯了错,你也不能自己动手解决,得交给官府来判。当年有个开国功臣叫夏侯婴,他的孙子夏侯颇,家里就出了这档子事儿,最后不仅丢了爵位,封国都被朝廷收回去了。
你说,连开国功臣的后代都因为杀奴婢被收拾了,这能叫不犯法吗?
不同朝代的法律怎么规定唐朝的时候,规矩写得更明白了。《唐律疏议》里直接说了,主人无故杀死奴婢,徒一年。 什么意思?就是要蹲一年大牢。如果奴婢真的犯了错,主人想要杀了他,也得先报给官府,经过官府同意才能动手,私自动手的,也要杖责一百。
要是这个丫鬟根本没犯罪,主人平白无故把人打死了,那判得更重。直接按照杀人罪减一等来判,搞不好是要流放的。
是不是和你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样?很多人说唐朝是世家大族的天下,世家权力遮天,结果人家自己的法律就把这条写得死死的。
宋朝基本沿用了唐朝的法律,甚至还更严了一点。北宋的时候,有个武官叫杨照,他把自己家的丫鬟打死了,结果被人告发之后,直接被刺配流放了,就算赶上大赦天下,他也不能被放出来。你说说,这叫不犯法吗?
到了明清,法律其实也没松。《大明律》里规定,主人杀死无罪奴婢,杖六十,徒一年。如果是因为奴婢顶撞了主人,主人一时激愤杀死了,也要杖一百,还要赔给死者家属银子。
清朝的时候更有意思,乾隆年间有个旗人贵族,活活打死了自己家的丫鬟,结果被告到刑部,最后这个贵族被革去了旗人的身份,还判了流放,连皇帝都保不住他。
你看,哪朝哪代,法律上都是不允许主人随便杀丫鬟的,怎么会有“不犯法”的说法?
为什么会有“不犯法”的错觉说到这儿肯定有人抬杠,说法律归法律,古代世家大族手眼通天,肯定能摆平啊,就算杀了也没人管。
不可否认,古代确实有特权阶层,贵族官员犯罪,有“八议”“官当”这些制度,可以减免刑罚。但是减免不代表无罪啊,更不代表法律允许你这么干。
就说魏晋南北朝的时候,世家势力确实大,但是也没大到能公然违反法律杀人不偿命的地步。东晋的时候,有个叫王述的士族领袖,他家里的奴仆杀了人,他还不是得把人交出去给官府处理,自己也得闭门思过,被御史弹劾。
而且很多人混淆了“丫鬟”和“奴婢”的区别,又把“私杀”和“合法发卖”搞混了。古代丫鬟确实地位低,一般都是卖身到主家的,人身自由确实归主家,主家可以打,可以骂,可以发卖,可以把丫鬟随便配给下人,但就是不能随便杀。
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丫鬟犯了错,主人惩罚的时候不小心失手打死了,这种情况判得确实比故意杀人轻,但是也不是无罪啊。刚才说了,唐朝要杖一百,明清也要打板子赔银子,怎么能叫不犯法?
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人会觉得古代世家大族虐杀丫鬟不犯法?还不是因为好多粗制滥造的古装剧瞎拍,导演编剧根本不翻历史书,想怎么编就怎么编,演得多了,大家就信以为真了。
好多写权谋宅斗文的作者,也为了戏剧冲突,故意把世家写得无法无天,打死个丫鬟跟踩死个蚂蚁一样,读者看得多了,自然就觉得本来就是这样。
其实真不是这么回事,哪怕是在皇权最集中,世家最跋扈的年代,随便杀奴婢也是踩红线的事儿。真当御史言官是吃干饭的?真当皇帝不想收拾这些目无法纪的豪门?
特权真的能让法律变成废纸吗不可否认,古代确实有很多世家大族靠着权势,确实逃脱过法律的惩罚。但那是徇私枉法,不是法律允许,这完全是两码事。
就像现在也有犯罪分子逃过法律制裁,你不能说法律就允许他杀人啊,对不对?
明朝万历年问,有个江南的乡绅,打死了家里的丫鬟,本来想靠着买通县官蒙混过去,结果被丫鬟的家人告到了巡抚那里,最后巡抚亲自下来查,把乡绅和县官一起办了,乡绅判了绞监候,县官也被撸了官。
就算是皇权巅峰的清朝,满族贵族有特权,但是真的打死了丫鬟,只要被告发,皇帝也不会公然偏帮。毕竟皇帝也要维护自己的统治,总不能让全天下的人都说,贵族可以随便杀人,那老百姓不就反了?
其实古代统治者也明白,世家大族要是连杀人都没人管,慢慢的就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了,所以越是世家,越要限制他们的权力,杀奴婢这种事儿,朝廷管得比谁都严,就是怕世家养出了不把王法放在眼里的心思。
我们不能因为古代有特权阶层,就说法律本身允许虐杀丫鬟,这是完全错误的。 法律是什么,就是规矩,哪怕这个规矩有时候执行得不到位,但是规矩本身就是摆在那里的,错了就是错了,犯法就是犯法。
那些被忽略的历史细节还有一个细节很多人不知道,从汉朝开始,其实就不断有皇帝下诏,禁止主人随便杀奴婢。比如汉武帝时期,就曾经下令,凡是主人杀奴婢,必须上报官府审批,不审批就是违法。
到了后来,甚至有些皇帝直接下诏,禁止把奴婢当成私有财产随便杀害,汉光武帝刘秀本身就是豪强出身,他还多次下诏,释放奴婢,禁止随便杀奴婢,谁敢违反,照样治罪。
你想想,连出身豪强的皇帝都要管这事儿,能说明这事儿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吧?
还有宋朝,士大夫大夫阶层确实地位高,但是宋朝的士大夫要是打死了丫鬟,一样要被弹劾,一样要丢官。王安石当年推荐的一个官员,就是因为打死了家里的婢女,直接被言官弹劾,最后王安石也保不住他,只能让他去官。
到了清朝中后期,甚至已经没有什么“奴婢”的说法了,很多丫鬟都是签的死契,但是法律依然规定,不能随便打死,打死了就是犯罪。真要是那种特别穷的人,卖女儿去当丫鬟,真要是被打死了,娘家去告状,官府也得受理,不可能直接说主人杀的白杀。
那为什么很多史料里,很少见到主人因为杀丫鬟被重判的案子?其实不是没有,是很多案子大家没注意到,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大部分主人不会傻到公然虐杀,真要是想弄死丫鬟,一般会说是暴病身亡,或者说自己投井上吊了,不会明着说我打死的。
一旦被抓住了证据,不管你多大的家族,都得付出代价。就算你能买通县官,还有知府,还有巡抚,还有御史,真要是闹大了,皇帝都得出来管,没人敢在这事儿上公然护着。
别被错误的历史常识骗了说了这么多,其实就是想掰扯清楚这个事儿,古代世家大族虐杀丫鬟,从来都是犯法的,从来都不是什么“合法行为”,这个历史常识真的骗了太多人。
我们看古装剧,看小说,不能把里面演的编的都当成真历史,很多东西都是为了好看,为了冲突,故意改了历史,要是信了,那就真的错了。
别再说什么古代大户杀丫鬟不犯法了,真的不合法,从古至今,杀人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,就算是身份不对等,规矩也摆在那里。 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古代就是暗无天日,就是贵族说的算,其实也不全是那样,古代的法律虽然不完善,但是基本的对错还是分的。
你之前是不是也被这个错误的常识骗了?其实多翻一翻原始的法典配资炒股股市,看看那些真实的判例,就知道真相是什么样了。历史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,也不是我们想当然那样,好多我们以为的“常识”,本来就是错的。
欣旺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